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_20180311

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-PDF

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-DOCX

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。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,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。

Licensed under CC BY-NC-SA 4.0
最后更新于 Sep 17, 2025 01:00 UTC